早前,香港的電訊商們對於上網的速度加以限制,表示為要 “公平使用” 。但這是否大勢所趨?似乎又不一定。
荷蘭日前通過了歐洲第一部網絡中立法,並令荷蘭成為繼智利之後全球第二個保證互聯網中立的國家。新法案規定,除非在極端情況下,禁止 ISP 限制用戶的網速或切斷用戶的網絡接入。法案還包括反監聽條款 – 該條款規定,獲得授權外,禁止 ISP 使用入侵性監聽技術對用戶進行監聽。
新法令下,網絡商不可以將任何網站列入被禁名單。此外,今後如果公司或個人要求互聯網封鎖,只有法庭才可以作出裁決。電信運營商同時不再允許格外優待自己的互聯網服務。與此同時,電信網絡商也不可隨意遏制重度用戶的數據流量,只有在流量大到危及網絡穩定性的情況下才可以採取一定的措施。
除上述外,該法案還禁止互聯網商 “竊取” 數據,只有在警方和司法機關要求等特殊情況下或者經用戶明確同意,數據才可以流出,而用戶的許可任何時候都可以撤回。
香港要學了,不要枉負國際城市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