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很多職業司機傾向於把手機掛在儀表板上並加以改造以便能容納更多裝置,不少的士司機和小巴司機甚至會在他們的車輛儀錶台上安裝十幾個手機、平板電腦,分別用於導航、搶單接單、朋友聊天和交通信息等各種用途,為獲取最新的信息,贏得更多賺錢的機會,並且這不是一個罕見的現象。
香港運輸署提出建議修例,如果司機在其汽車儀錶板上放置超過兩個裝置,將面臨最高2000港元的罰款。交警將對首次違規者開出450港元的罰單,而對屢教不改者和一些更惡劣的情況,除開2000港元罰款之外,後續將交由法院作出處罰。
該提案還希望提高對車上使用何種智能裝置的其它限制。首先,只能使用對角線長度不超過7.1吋的屏幕裝置。裝置的安裝位置也不應該妨礙司機的視線或看清前方的道路,和保證車輛正常運行,發生意外時安全氣囊能夠正常彈出。條例更規管任何放置在司機座椅前面,和司機坐在司機座椅時可看到(無論是直接看到或是經反射後看到)的流動通訊設備,相關設備均不可影響或阻礙行車視線,可以說是完全封死「灰色地帶」。
現時香港只懲罰那些在開車時使用手機的司機。的士和小巴司機的行業團體普遍支持只能使用兩個裝置的限制,但對另一項限定使用何種智能裝置建議不太支持,該建議要求司機只能使用語音命令來操作他們的裝置。由語音來控制裝置,錯誤率可能會高於人工操作,眾多司機們希望能夠更改第二限制。
其他關於新安全規則的建議還包括,強制要求所有上路的公共交通車輛庭位都需有安全帶,如果車輛沒有安裝安全帶或乘客不佩戴安全帶,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和監禁3個月;私家車內7歲或以下或身高不足1.35米的兒童,必須使用兒童汽車座椅;年滿8歲或身高已達1.35米的兒童,則須佩戴一般的安全帶,或使用兒童汽車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