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平會今日裁定小米公司因去年三次的搶購後公佈不實的銷售數量而被台灣方面罰款 60萬新台幣 , 對於這事件 , 小米公司亦對問題作出了解釋 . 我們一起看看小米如何回應事件 . 大家自己評評理吧 ~
[box type=”shadow” width=”580″ ]關於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罰的說明:
2014年7月31日,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告稱:2013年底臺灣小米公司,初步進入臺灣市場的前三次開放購買(2013年12月9日、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23日)涉及”商品數量廣告不實”。
小米公司通過網路開放購買的獨有商業模式,在搶購過程中會產生訂單資料差異,導致前三輪開放購買的實際商品數量和公告數有細微出入。因此給臺灣消費者造成的困擾和誤解,小米公司表示誠摯的歉意。
臺灣小米公司已按照臺灣主管機關規定,修正此後開放購買的機制,以持續提升服務品質,讓消費者獲得更佳的購物體驗。小米公司作為一家新興的創業公司,感謝社會各界對小米的關愛和督促。
臺灣小米公司[/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