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拿大薩斯喀徹溫省地方法院做出了一項裁決,認定在法律上,「點贊」圖標與簽名等效,要求被告支付61442美元(約HK$48萬)的履行合同賠償。
在2021年3月,買家 Kent Mickleborough 使用即時通信應用程式聯繫上農商 Chris Achter。買家想要以定價為12.73美元/蒲式耳(Bushel),收購 86噸的亞麻,交易總額為 61442美元。
在同年11月,Mickleborough 通過一張合同文本截圖傳達了消息,並要求確認消息所涉及的協議;Achter 無正式確認,只是發送一個「點贊」的表情符號。
但是,Achter 因亞麻價格上漲未能如期交貨,雙方的矛盾愈演愈烈,最後只能走法律途徑。
賣方本人堅持認為,他所發送的表情符號僅僅表示他已經收到了消息,他沒有時間去詳細研究合同文本。
在審判過程中,法官 Timothy Keene 參考了 dictionary.com 在線詞典的定義,認定「點贊」圖標在本案中具有非正規簽名的意義,認為本案中的合同有效,所以 Achter 需要遵守合同,而因 Achter 未履行合同,所以需要賠償 61442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