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智能手機的出現,相信不少人都會裝上不同的 Apps,而開發這些 Apps 的人員來自世界各地,當然也有內地的開發商,例如在中港非常流行的微信,防毒的 360,以及一類美圖拍攝、網上購物、音樂播放或電影播放類 Apps 等,但是現在大家可能要再考慮是否真的需要安裝任何來自中國大陸所開發的 Apps。
原因是來目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今日發佈全新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在有關的規定中,程式開發商需履行六項義務,如下:
- 按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對註冊用戶進行基於移動電話號碼等真實身份信息認證。
- 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用戶同意。
- 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核管理機制,對發布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視情採取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保存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 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不得開啟與服務無關的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
- 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不得製作、發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用程序。
- 記錄用戶日誌信息,並保存六十日。
這些規定將於 8 月 1 日正式執行。
有關規定美其名是加強手機應用程式的管理、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程式時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及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對一類流氓應用的管制絕對是好事。但是有安裝 Apps 的朋友都會留意到不少 Apps 都會要求收集用戶個人資料才能使用,而最大問題是可保存個人用戶過去六十日的日誌信息紀錄。即是說,在這六十日裡,用戶所有使用 Apps 的動作都會被完整地記錄下來。如是一些聊天、網購、電郵等應用的話,用戶所輸入及處理等動作或也會被記錄。若然這些敏感資料被有心人所獲得,影響效果將非常深遠。
開發商可保存用戶紀錄已經有問題,但是如果有一日內地政府有需要向 Apps 開發商索取個人資料的時候,她們能夠跟 Apple 一樣以保護私隱的名義不提供嗎?
所以在在安裝 Apps 時,尤其是內地開發商的推出出的話,大家要看清楚權限才決定是否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