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公司都希望在廣告上更出眾 , 往往加入很多誇張或失實的廣告語句 . 在香港我們有《商品說明條例》防止失實陳述及廣告 . 在中國亦有類似法例《廣告法》而在手機業界中 , 小米今次已經是第三次觸犯法例 .
事源在去年推出小米4c 手機時 , 9月15日官方網上的小米4c廣告中表示「小米 4C 手機邊緣觸控已申請 46 項專利的黑科技」, 但事實上小米當時所說的專利仍未到手 . 小米只是取得專利的申請編號 , 專利的歸屬權仍未被審批下來 , 而小米用未到手的專利賣廣告 , 犯了虛假陳述 . 今日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判罰 3萬元人民幣 . 不過這點罰款應該對小米沒有阻嚇作用 .
小米違規紀錄 :
2014年 9月9日- 小米在廣告涉嫌貶低競爭對手的商品及服務 , 而被判罰款 5000元人民幣 .
2014年 11月15日- 小米手機3 聯通版 因偷偷轉換了當中的處理器型號 , 以至廣告中被認定為虛假宣傳而被罰 15 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