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乘客被發現利用支付平台乘車碼進行逃票行為。經過星島記者實測,逃票金額最大可達 100蚊以上。
這些乘客的逃票方式是通過交叉使用兩個支付平台的乘車碼,在入站時使用第一個平台的乘車碼正常入站,在出站時則使用另一個平台的乘車碼,並利用「入站記錄有缺失」的功能手動補錄入站記錄。通過這種方式,逃票者可以將入站記錄設定在前一個車站,以節省長途乘車費用。
例如,從將軍澳站前往羅湖站的車程,若使用八達通支付正價乘車費用為50.1港幣,但若手動輸入入站車站為上水,乘車費用則僅為26.5港幣,逃票者可少付近一半的乘車費用。而在入站時使用過的乘車碼,雖然處於鎖定狀態,但只需手動按「出站成功」即可立即解鎖,且不會扣除任何費用。
根據《港鐵附例》,違例逃票需繳交 1000蚊的附加費,而無票乘車者則面臨最高 5000港幣的罰款。大律師陸偉雄還提醒,使用乘車碼逃票的人士更可能被控行騙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