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鐵官方發佈消息稱,在11月10日當晚21時44分左右,6號線的一列列車上發生了一宗流動充電器(大陸叫:充電寶)自燃事件。經過現場工作人員的迅速處理,事態很快得到了控制。幸運的是,這次並且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或對其他列車運營產生影響。
此次事件並不是偶然現象,曾經也有過類似案例:早在8月27日上午10點12分,同樣是在6號線(翰嶺站)的另一輛列車上也出現過乘客攜帶的流動充電器突然冒煙的現象。當時,通過緊急響應機制,該問題也被有效解決,未引發更嚴重後果。
同樣的,上海地鐵也曾遇到過相似案例。具體來說,是在10月10日清晨7點15分左右,於2號線北新涇站內的一節車廂里,有一名乘客使用的流動充電器開始釋放煙霧。在周圍乘客的幫助下以及車站工作人員及時介入下,這一突發事件被妥善管理,整個過程中沒有人受傷,同時也保證了線路能夠盡快恢復正常服務狀態。
雖然便攜式電子裝置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便利,但在使用過程中仍需格外小心謹慎,特別是對於其配件如電池等潛在風險源要給予足夠重視,以保障自身財產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