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原Facebook)公司在2022年2月7日的時候提交的一份SEC,在文件中表示正考慮退出歐洲市場。這是因為在 Schrems II 案之後,Meta 將不能再與美國交換歐洲用戶的數據,也即是說在業務、應用程序、數據中心等等方面都無法正常交換。所以 Schrems II 決定是歐盟法院的一項重要裁決,該裁決宣佈歐盟-美國有關個人數據的私隱盾協議(EU-US Privacy Shield)無效。

這一行動本身可以追溯到2011年,當時 Maximillian Schrems 他是奧地利律師、活動家和作家。他翻閱了 Facebook 持有的關於他的 1222 頁資料時發現當時他自己覺得不重要已經刪掉的內容和覺得涉及到個人並沒有同意分享的細節都有所透漏。一氣之下並向愛爾蘭數據保護專員提出了投訴(因為 Facebook 屬於愛爾蘭司法管轄區)。

伴隨著2018年5月25日《歐洲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的生效,為了踏上數碼時代新秩序的起跑線,全球企業都在積極準備合規工作的同時,美國的私隱保護原則被認為不符合規定。 Schrems II 的裁決影響到每一家美國公司,而不僅僅是 Facebook。它包括 Google、微軟和 Amazon 等等的巨頭企業公司,它們的雲服務構成了西方世界大部分互聯網的主幹。因此,隨著法院和行業對判決的影響的了解,通往 Schrems II 的道路將是漫長而緩慢的。

Facebook 公司曾威脅性的說過「如果它不能再與美國的業務、應用程式和數據中心分享歐洲用戶的數據,它將乾脆完全撤出歐洲。 」即使歐洲法院指出,美國在對個人數據的保護不洩露的基礎上不如歐洲的保護完美,但 Facebook 公司表示,停止跨大西洋的數據傳輸將對其有針對性的在線廣告能力產生破壞性影響。這無疑是給自己繼續添亂,就上我們放長雙眼去看, Facebook 什麼時候倒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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